7月14日,记者在小区业主委员会见到了10余名居民代表。居民们闻听记者采访,纷纷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该小区是2008年前后入住的。居住在17号楼20层的居民吴大娘介绍说,她家2011年购房入住后,第一年因过了夏季,没有使用空调。2012年开始使用空调时,发现空调并不制冷。维修人员上门后,须事先收取100元的押金后才给进行检查,并言称,如不进行维修的话,这100元押金不予退回。检查后告诉她空调模板发生故障,需要1400元的维修费。无奈之下,吴大娘答应了维修人员的要求,就这样还需要等待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能进行维修。此后没过几天,空调又发生故障,这次收费竟高达2000元,说是空调主板又发生故障了。吴大娘起初想寻求其他品牌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不过其他单位的维修人员实地查看后表示,该楼房的设计与其他厂家的空调不能匹配,空调的室外机直接镶嵌在墙体上。换言之就是只能使用开发商赠予的空调品牌,别的厂家空调根本不具安装条件。只这一招,就使居住在16-17号楼的众多居民束手无策,叫苦连天。居民代表一致的反映集中焦点就是,维修空调的工作人员收费高于市场维修价格10多倍,此外对维修后的空调没有与居民约定保修时间。记者了解到,小区居民购买的是精装修房,空调系开发商附带精装修时赠予。多数居民就是为了省心才花钱购房的。但由于空调系开发商装修时预先设置,因此多数居民没有考虑到空调发生故障后如何进行维修的问题。由于居民使用的这批空调频频发生故障,众居民怀疑这批空调的质量存在问题,维修时高额的费用令居民无法承受。
尽管空调问题今天是你家出问题,明天是他家出状况,可想要个彻底解决的办法,还真是难倒了众多居民。与记者一起前来小区的还有工商河北分局12315投诉中心的负责同志。
据工商河北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同志介绍,居民目前投诉的集中点是空调维修人员收费太高,且维修后没有约定保修时间,致使居民多次维修,多次付费。但根据相关规定,投诉要有具体的主体。可居民每次报修都是通过物业公司,只知道一个维修人员的电话,也没有维修票据,只凭维修人员自己亮明身份。不能提供一个明确的投诉对象,更何况这批空调已经超过了保修期。因此根据规定,无法受理。此外,众多居民的投诉对象应该是提供空调的开发商。开发商在购买空调时与空调厂家肯定有合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因此想要彻底解决问题,居民还是应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目前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