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业主张先生有一套二手房需要重新装修,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卫生间2平方米,该合同总价款2.5万元,水电改造预收5000元,张先生与装饰公司约定,工程验收时再打尺结算。随后,装饰公司进行施工。谁知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时,共结算水管43米、电线管210米、暖气管50米,仅水电工程就要支付约2万元,引发了纠纷。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专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发现,卫生间狭窄的墙面上排满了水管、电线管、暖气管,明显为多收费多跑了线路。
三方谈
明明白白签合同:
据天津装修网了解,近年来水电改造工程出现的投诉占总体家装投诉的60%以上。在家庭装修中,甲乙双方签订规范的合同是极其重要的环节。2014年10月在新版《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中,对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新版合同中的各项规定,综合考虑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明明白白消费,让企业承担告知义务,事先说明。其中,进行水电路施工前,甲乙双方对工程量要予以确认;进场前要绘制水电路点位草图,详知隐蔽工程总造价;隐蔽工程节点需验收,也要明确付款方式;总价款增项控制在10%以内(客户提出增项需求除外),超出部分由企业承担。
施工前做好预估:
天津装修网表示发生这样的情况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在水电改造工程施工前,没有做好预估,双方没有对工程量进行确认,而采取事后算账的方法;施工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用多跑、绕路的方法,达到多收费的目的,赚黑心钱;没有订立规范的水电路改造协议或合同,装饰公司监管不到位。由于事先大多都是口头约定,导致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没有心理准备,也难以分辨对错,导致维权难,造成双方僵持,影响工期,造成进退两难的局面。而装饰公司在水电改造施工前,就应当做好预打尺,项目经理现场监管,经业主确认后再施工。
注意保存现场证据:
首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装饰公司与张先生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张先生也有权在接受装饰公司服务时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但装饰公司却意图利用合同漏洞为自己牟利,其行为已然违法。
其次,虽然合同在如何进行水、电、暖管道铺设方面存在漏洞,但我国《合同法》第62条规定了“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装修的目的是使居住环境更加安全、实用和美观,所以张先生有权要求装饰公司按照合理的方式重新铺设管道。张先生及时投诉是正确的,其后如果张先生未能与装饰公司达成和解,则应注意保存好现场证据,对争议事项申请司法鉴定,最终由司法机关来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