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季,很多市民选择在此时装饰新家、改造旧房,一些装修公司也借机推出优惠活动吸引客户,但是,也有不少人在装修过程中遇到了“半程加项”的情况,导致实际成本大增,那么作为装修业主该如何与天津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家住河西区的李大娘最近因为装修遭遇了烦心事。此前找好的装修队在开工后不久就罢了工,施工人员告诉她,李大娘家里的地面不平整,无法直接铺地砖,需要先进行地面找平才行,而这项工作没有写在原先的合同里,需要多加钱。为了尽快开工,李大娘只好同意。
然而,李大娘没有想到的是,在此之后,施工人员又不止一次地提出了新问题,工程项目就这样一点点增加,最后完工时,总的费用大大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价格。
对此,杨津英律师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开工前应确认装修项目全部写入合同,或是在合同附件中有所体现,此后就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果装修公司以非必要项目当作必要项目要求增加,那么就涉嫌欺骗消费者。
一位家装行业业内人士提醒天津装修业主,由于家装属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很多消费者没有经验,个别公司会在合同中故意漏掉必要项目设置陷阱,以便此后加价,消费者即使有异议也只能吃“哑巴亏”。他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前,消费者最好先了解一些装修工艺方面的相关情况,做到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