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天津人纷纷从网络上获得了一个消息,知名收藏家、“瓷房子”和“疙瘩楼”的主人、政协委员张连志被捕了,而且是从饭局上被抓走的,因为欠了1个亿的债,一夜之间,“中国高迪”变成了“失信老赖”。
一年后,7月30日,张连志再次出现在媒体面前,一场名为“天津瓷房子‘拍卖门’事件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暨媒体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张连志在会上向媒体讲述了自己1亿元债务的前因后果。张连志所讲的过程,与1亿元的债权方——天津鑫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所述大相径庭。
8月8日,下周二,“瓷房子”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张连志的债务,此前已有两次拍卖,但均被撤回,这一次的拍卖,能否顺利进行?
张连志自述:遭人哄骗 多欠几千万债
发布会上,张连志方向与会法学专家和媒体讲述了自己是如何欠下了1亿元债务的过程。
据张连志介绍,2012年前后他手中资金较为紧张,此时一个名叫单辉的男子出现,自称农业银行信贷部业务经理,可以帮张从农行融资。但单的融资没有成功,于是又介绍张连志认识了鑫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崔洪升。
张连志称,他2012年7月从鑫泽拿到了第一笔5000万元贷款,10月又向鑫泽贷款5000万元,两次贷款约定利息均为2%,均以赤峰道64号房产作抵押,这栋抵押房产就是“瓷房子”。
债务纠纷的焦点在于第二笔的5000万贷款,张连志说,他没有收到这么多钱,连打向他指定的收款人带打入自己方账户的钱加在一起,一共只收到了1201.88万元,但他当时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收到了多少钱,因为虽然接收贷款的卡是用公司财务林更的身份证办的,网银留的是张连志的手机号,但这张卡并不掌握在张连志公司的手里,而是由单辉持有,当初之所以办理这张卡,单辉给出的理由是“为了流水好看”。
直到某天鑫泽公司集团董事长辛建生向张连志索要欠账,张连志才知道自己欠了1个亿的债,他查了单辉持有的那张卡的流水,发现许多笔款项都流向了不相关的人,甚至包括单辉及其妻子顾静的个人账户,此时张连志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在举报材料中写道,单辉和崔洪升将没打入他账户的数千万元侵吞,购买了奥迪A8轿车,上千万元的别墅。
2017年7月19日,张连志的代理律师庞理鹏和王殿学找到了张连志第二笔借款的实际收款人之一——天津赛缔德科贸有限公司法人相棋,相棋证实他公司2012年10月23日确实收到了一笔来自林更账户的1800万汇款,但这笔钱是他们向鑫泽公司借的,与粤唯鲜公司及林更本人无任何关系。
庞理鹏律师表示,赛缔德没能提供这笔钱的借款合同,但是向他们提供了还款票据和说明,票据和说明显示,1522万汇入了鑫泽指定还款账户赵书清的账户,另有两笔还款共计306.4万汇入了鑫泽指定还款账户林更的账户。
(天津赛缔德科贸有限公司法人相棋调查笔录)
“根据我们的调查,有可能是单辉拿到林更的卡后,先向卡里打入5000万元,造成鑫泽确实已向张连志出借了5000万的事实,然后再将卡里的钱打给其他人,张连志没看到钱,就已经欠了鑫泽5000万。”庞理鹏律师说。
张连志的代理律师在调查双方间的钱款往来时发现,鑫泽公司出借给张连志的款项,部分打款方并不是鑫泽公司的账户,律师认为这些账目不能直接认定为是张连志向鑫泽公司借贷的款项。
酒桌上又签了一个亿的借款合同?
张连志决定去抓单辉和崔洪升,他称因辛建生表示自己也被这两个人骗了,于是两人决定联手。张连志说,他经辛建生介绍认识了东丽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郑法官。之所以会与东丽区人民法院产生联系,是因为借款合同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在东丽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张连志现在觉得这个条款可能是个圈套,毕竟借贷双方均不属于东丽法院管辖范围,但辛建生作为富士达集团的老总,是东丽区的纳税大户,还自称过与东丽法院关系不错,可以帮助解决问题。
张连志说,因自己追债心切,便高度配合辛建生与郑法官,郑法官建议张连志起诉单辉和崔洪升,但标的1个亿的案子东丽区法院无权审理,最终案件被拆分成了20个500万案值的案件,张连志称自己在酒桌上不设防地签了这20份借款合同,其中甚至还包括一些空白合同,这20份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与此前不同,这一次的约定利息为3%。
庞理鹏律师说,这20份合同一式两份,张连志与辛建生各持一份,张连志拿着合同开始为立案奔波,还没等他立案,就先成了被告,告他的正是辛建生。
2013年8月8日,鑫泽公司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递交了20份起诉状,要求张连志偿还20份借款合同共计1亿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立案并将20个案子分配到四位法官手里。当天,法院出具了4452-447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粤唯鲜名下两处房产。
4天后,张连志称自己在辛建生的通知下来到了法院,辛本人未到庭,他在已经打印好的询问笔录、庭审笔录、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上签了字,并领取了送达回证中的文件。
民事调解书共两份,每份涵盖10起案件,调解书显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那天没开庭,我在法院一共也就呆了20来分钟。”张连志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规定了张连志的还款方式,月利息为3%,每十案件受理费为28.4万元,共56.8万元,均由张连志承担。
2016年7月7日,张连志被东丽区人民法院拘留,前后共拘留42天,理由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和“拒不申报财产”。庞理鹏律师表示,拘留决定书从未送达张连志本人或其亲属手中,现已找到的两张拘留决定书是律师阅卷时拍下的,但实际上应该有3张拘留决定书,律师表示,第三张他们目前尚未找到。庞律师同时表示,分配到4位法官手中的案件由一位法官出具调解书于程序不合,这样的案子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也有待商榷。
贷款公司反驳:
1个亿的债务张连志此前都承认,现在说别的应该凭证据
7月31日,王嘉臣在朋友圈里转发了一篇关于张连志1亿元贷款纠纷的新闻,配文“该发声了!!!”
王嘉臣是鑫泽小额贷款公司的现任法人,接替的正是崔洪升的职位。“崔洪升2013年已被公司解聘,因为他在职时很多业务形成不良。”王嘉臣说。
2014年王嘉臣入职鑫泽,据他介绍,那一年张连志的债务纠纷已经到了执行阶段,法院本来应该对“瓷房子”进行评估拍卖了,但此时张连志向市公安经侦总队报案单、崔二人涉嫌诈骗,“公安经侦部门开始立案调查,没想到一查就查了两年多,到了2016年法院告知我们那个案子撤案了,对张连志的执行才得以继续进行,结果现在又出了新状况。”
对于这场借贷纠纷,王嘉臣的讲述与张连志方所述差异很大。
王嘉臣告表示,单辉这个人与鑫泽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到今天我也没见过单辉这个人,这个圈子一般都有中间人,单辉应该也是这样的角色。”
王嘉臣表示,鑫泽与张连志确实签订过两种各价值1个亿的合同,首先签订的是20份单笔借款500万的合同,这样做是为了符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规定,这20份合同的签订日期是2012年7月22日,约定利息为3%。“转天我们去房管局办理抵押,20份合同意味着要办20次手续,房管局业务量大,希望我们做出调整,所以我们把这1个亿合并成了2份5000万的合同,签订的日期为7月23日,利息也从3%改到了2%,因为3%的利息有点高,房管局不好收件。”
(鑫泽提供的20份借款合同部分原件和复印件)
王嘉臣向某专业人士出示了给张连志的打款记录,并表示从非公司账户打出的款项,鑫泽会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划款确认书,确认钱款的来源与去向,张连志方收款后则需签署付款确认函。对于张连志一方出具的1800万汇款凭证,王嘉臣认为仅有汇款记录不足以说明什么。
王嘉臣表示,鑫泽2013年起诉张连志的案子最终走了调解程序,由公司法务部王部长代表公司出席调解,张连志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而后却又提起上诉,以“审理程序违法,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等理由申请再审。
2013年11月18日,张连志撤诉,因为这一天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那次和解我们把利息降得很低,年利率还不到10%,就想赶快把这事了了,没想到几个月后,张连志又向公安举报诈骗。”
2016年7月7日,张连志被执行拘留,在同意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解除拘留。“这一次张连志又没还上钱,还提出了抗诉,今年4月底应该是他还清所有欠款的期限,结果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受张连志委托来和我们谈债权收购,本来条件都谈好了,约定7月20日付清全款,但从7月20日开始,对方说他们联系不上张连志了,重新约定26号付全款,我们决定接着等,等到26号,张连志提出了抗诉,几天后又召开了这场发布会。”王嘉臣说,在他看来,张连志总是推翻自己的承诺,而且一直在用各种办法阻挠对“瓷房子”的执行,“说的东西如果要让人相信,就应该拿出证据。这个过程中每一次和解协议的签订,前提都是债务为1亿元,张连志都承认了,而且承认了不止一次。”
王嘉臣说,他相信法院做出拘留决定一定有其理由,“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欠钱期间的张连志生活依然很优越,不是完全没有偿还能力,但去年8月解除拘留当天,他才第一次还我们钱,一共500万元,之后每月偿还50万元,还了1千万后又不再还钱了,这些年我们损失惨重,5年前的1个亿和现在的1个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至于拘留过程是否完全合法,王嘉辰表示,他不是很清楚。
讲述这些年的过程时,王嘉臣情绪有些激动,他说这些年他们明明是被欠钱的一方,证据经过了司法机关的反复确认,到现在却还在被质疑,“就因为我们是小额贷款公司,头上有一顶‘高利贷’的帽子,其实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与高利贷不是一个概念,我们公司本来不做对外业务,都是做集团上下游供应链的融资,要不是张连志求到我们,我们不会给他贷款。”
发布会讲述看守所遭遇
代理律师:凭空捏造将承担法律后果
在发布会上,张连志还讲述了自己在看守所内的遭遇,他称自己心脏病严重但没能及时就医,被剥夺了住院治疗的权利,偷偷写检举材料藏在内裤里,找机会交给律师,让律师转交家人向纪检部门举报。7月31日下午,张连志的代理律师与东丽区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进行了接触。
负责执行拘留张连志的,是东丽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郑法官,专业人士致电郑法官,希望了解关于本案的更多情况,郑法官表示,自己不便接受采访,如想了解情况,可联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专业人士致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对这一案件进行情况了解。
如果张连志说的以上内容并不属实,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庞理鹏律师说,如果以上事实纯属为张连志捏造,那么他必然要承担法律后果。
在这起债务纠纷中,单辉是一个关键人物,专业人士拨通了他的电话,希望了解更多情况,单辉表示稍后回电。约15分钟后,单辉回拨了电话,表示专业人士可向天津市检察院和天津市经侦总队了解情况,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王嘉臣表示,无论单辉与张连志之间发生了什么,鑫泽借给了张连志1个亿,就必然向张连志讨债。张连志则在发布会上重复着一句话:如果我真的拿了1个亿,“瓷房子”不用拍卖,他们可以直接拿走。
7月26日,张连志的代理律师向东丽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申请违法拘留的国家赔偿,并申请中止拍卖。
8月3日下午,专业人士在拍卖网站看到,“瓷房子”的拍卖尚未中止,已有6100多人围观,295人设置了提醒。竞价规则为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目前0人报名。
1亿多还是近百亿?
“瓷房子”到底值多少钱
张连志的案件之所以会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与“瓷房子”将再次被拍卖的消息有很大的关系,“瓷房子”的价值之争自上拍伊始从未停止。
天津装修网了解到,按照计划,8月8日将进行“瓷房子”的第3次拍卖,起拍价仍为1.4049亿元。这个估值是由东丽区人民法院委托中量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得出的,而“瓷房子”方面曾委托北京中财国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瓷房子”做过资产评估,2016年7月20日出具的评估结果显示“瓷房子”在2016年6月30日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98.8亿余元。
两方评估价值相差近百倍,差价主要来自于房子上贴的这些瓷。
7月31日下午,专业人士与中量评估取得了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评估的不是文物,只是一栋楼。“评估时不含文物的价值,这是法院给我们的委托书里明确写的。”中量工作人员说,更多信息他表示不便透露。
负责拍卖工作的郑法官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瓷房子”本身是文物,但贴瓷片的行为将文物价值破坏了,所以评估只考虑房屋的建筑价值,拍卖完成后,瓷器、瓷片的归属由买卖双方协调。
值得注意的是,在陷入债务纠纷之前,“瓷房子”这样的“装修方式”,此前一直被社会各界指责是在破坏文物。
(来源:网易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