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装修网

400-680-0011022

装饰公司

  • 装饰公司
  • 家居建材
  • 设计师
  • 工长工人
  • 效果图
  • 搜文章
  • 搜产品
  • 搜视频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新修订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施行 明确职工范围

来自:tj.zhuangyi.com日期:2017-10-12 09:40:12
据天津装修网了解,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对新修订的条例中如何加强职工权益保障进行了说明。新条例针对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兼顾了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建立存贷款补贴制度。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据天津装修网了解,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对新修订的条例中如何加强职工权益保障进行了说明。新条例针对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兼顾了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建立存贷款补贴制度。对缴存达到一定年限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时可给予适当的存款利息补贴。

住房公积金

进一步梳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分类,明确了职工的范围。新条例一方面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统一规定,对企业类型的表述作了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律师事务所等特殊社会组织的规定,周全了缴存单位的种类。同时,明确规定了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或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领取工资或者伤残津贴的人员。

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新条例一方面规定了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单位有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另一方面,新条例针对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被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事宜。另外,为保护职工的知情权,新条例还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月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告知职工。

更好地兼顾了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建立存贷款补贴制度。新修订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考虑到有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其他职工提供贷款资金支持,自身却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从兼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角度出发,增加了存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对缴存达到一定年限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时可给予适当的存款利息补贴;对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出现经济困难的职工,可给予适当的贷款利息补贴。利息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业务支出中列支。利息补贴的范围、条件、标准及方式,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措施。针对公积金管理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单位拒绝配合等问题,新条例规定了具体的监督检查措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并查阅、记录、复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资料的权利,包括用人情况、工资情况、财务报表等,有要求被检查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的权利。新条例还对单位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相关信息的,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此外,为了对单位形成严格的外部约束,增加其违法的社会信用成本,新条例还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根据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与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相衔接。

(来源:腾讯大燕网)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免费设计在线报价

结合当地市场,大数据实时分析计算

手机版

小程序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