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电话中说:“儿子已成家立业,我们老两口就想把现在住的老房子重新装修一下,找家装公司设计签约后,交了部分款项便动了工。但是,等把老房子原有的装修拆除后,才发现有些设计因为房屋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于是,李女士便找到家装公司说明情况,表示无法实施的设计就不做了。但是,家装公司却以“减项”为名收取了一定比例的减项费(减项管理费)。对此,李女士非常不理解:“我们并非主观上想‘减项’,是因为不能按照原计划装修,为什么还要收取费用呢?”对于合同中的增减项收取一定比例费用的约定,李女士无奈地说:“当时我没细看,就草草签字了。”
对此,市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表示,老房装修不同于毛坯房,有些结构不能直接看到。因此,建议消费者首先对老房原有装修进行拆除,变成毛坯房后,再让家装公司进行设计。同时,签订家装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后无异议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就表示对协议内容完全认可。对于商家的附加条款和附加内容,消费者若不认同可以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