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装修网

400-680-0011022

装饰公司

  • 装饰公司
  • 家居建材
  • 设计师
  • 工长工人
  • 效果图
  • 搜文章
  • 搜产品
  • 搜视频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天津发布房屋建筑安全公告 严禁在室内装修超荷墙体

来自:tj.zhuangyi.com日期:2017-12-07 09:21:41
天津装修网了解到,日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详情),引起热烈反响。12月4日,天津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违反公告中21项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房屋拆改

日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详情),引起热烈反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相关违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市国土房管局公布涉及房管部门的八项禁令和各区房管局监督电话、邮箱:

八条禁令逐条来看▼

1

严禁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2

严禁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3

严禁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4

严禁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5

严禁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

6

严禁将违反规定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出租。

7

严禁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

8

严禁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

监督电话

和平区房管局

23127778(白天) 23395024(夜间、节假日)

邮箱:tjhpfgk@163.com

河东区房管局

24307778(全天)

邮箱:hdqfgjxb@126.com

河西区房管局

28352439(白天) 28377778(夜间、节假日)

邮箱:hxfgjzxzl@163.com

南开区房管局

27497778(全天)

邮箱:nkfgjxf@126.com

河北区房管局

26270701(白天) 26283129(夜间、节假日)

邮箱:hbqzfzd@163.com

红桥区房管局

27599005(白天)27593116 (夜间、节假日)

邮箱:yangbingyouxiang1@163.com

北辰区房管局

26810646(白天) 26391171(夜间、节假日)

邮箱:bcfgjjck@163.com

东丽区房管局

84375193(白天)84835201 (夜间、节假日)

邮箱:donglifangguanju@126.com

西青区房管局

27390670(全天)

邮箱:xqfgjfgk@126.com

津南区房管局

28391109(白天)88914557 (夜间、节假日)

邮箱:jnqfgk@163.com

武清区房管局

29341968(全天)

邮箱:wqfgjaqsc@163.com

宝坻区房管局

82679026(白天) 82661347(夜间、节假日)

邮箱:fgk0926@126.com

蓟州区房管局

29140364(全天)

邮箱:jxfgk@sina.com

宁河区房管局

69591556(白天)69115890 (夜间、节假日)

邮箱:nhjianwei@126.com

静海区房管局

28941284(全天)

邮箱:jinghaiqufgj@163.com

滨海新区规国局

66286463(白天) 66223566(夜间、节假日)

邮箱:bhggjfgc001@126.com

房屋施工、出租21条禁令

12月4日,天津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违反公告中21项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1项规定如下▼

一、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严禁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从事相应的工程施工。

三、严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四、严禁未取得特工种作业资格人员上岗作业。

五、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六、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架设设施。

七、严禁无方案施工或采用未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八、严禁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九、严禁施工现场不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严禁易燃易爆材料乱堆乱放。

十、严禁施工现场在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十一、严禁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十二、严禁安全隐患未消除或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施工。

十三、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十四、严禁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十五、严禁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十六、严禁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十七、严禁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十八、严禁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

十九、严禁将违反规定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出租。

二十、严禁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

二十一、严禁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

监督电话

天津市建委

28468101(白天)、23307363(夜间),

网上信箱:天津建设网政民互动信访信箱;

天津市规划局

23541139(全天),

邮箱:tjguihuazhifa@163.com;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23393016(白天)、23315026(夜间),邮箱:fangguanchu1814@126.com

(来源:腾讯大燕网)

上述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如何挑选装修公司,大数据来帮你!

免费设计在线报价

结合当地市场,大数据实时分析计算

手机版

小程序

公众号